我之前有在這裡問過此問題,現在又有新發展....之前被人冒用證件去登記遊藝場的人頭,後來有兩個月的娛樂稅沒繳,前年帳戶被扣錢,後來我傻傻的去辦理分期償還,然後繳了幾個月後越來越不爽,加上待業中所以拖了幾個月沒去繳,昨天我還有公司都收到一封掛號信,內容是要求現任公司每個月將我的薪資扣抵三分之一,可是會計不知道這件事所以把信當場退給郵差,我今天跟老闆娘坦白,老闆娘與老闆叫我不要理他,可是如果我不讓公司扣薪水的話,那我任職的公司會不會有什麼麻煩呢?目前是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的,他們可以對我任職的公司作出什麼處分嗎?~~~~~~很急的問題,麻煩各位趕緊回應~~謝謝...Showmore
有懂法律與稅法的問題的人嗎?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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