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違反商標法..求救!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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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網路上賣了一個L開頭的A包包,結果面交時對方表明是警察,就被抓去做筆錄了,我真的不知道這樣犯法因為包包是別人送的都用不到所以才轉賣,現在已經做完筆錄回到家,他說要等候通知抓我的警察都說叫我不要想太多開庭過去頂多是被罵一罵但是我看完大家的經驗好像不是這麼簡單要罰錢.....我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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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a avatarQueena2008-03-08
我跟你情況相同,發生這種事情,我想除了必須要花一筆錢之外,身心的煎熬一直擔心受怕的那種感覺才叫人受不了~~我想知道這件事情之後,以後在網路上販售東西都必須小心謹慎!!我今天才去士林地方法院開完庭,我把自己知道的告訴你,希望對你也有幫助囉商標法第八十一條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8-03-08
1.一般都是約兩個月2.其實不用和解~~因為你只是賣一個3.你太小咖~~他們應該懶的理你~~4.看你被檢察官判什麼-->不起訴(這種情形最好)--->緩起訴(會被罰點錢~~但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起訴(那你就真的太倒楣了~~因為只有賣一個~~)依我的判斷~~除非你遇到很機車的檢察官~~不然都是被叛緩起訴的機��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8-03-06
我是路過的,只是發表我所知的,如果你只是賣二手貨而且是只有一個的話,應該是不會怎樣吧,因為你又不是專業的賣家(除非你是專門賣L牌的包包賣家,有大量的貨品),所以你不要亂了方寸,單純只是想賣個用不到的包包=>二手包就好了.(你的問題我都沒辦法回答==")ps.希望你沒事2008-03-0613:55:32補充: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