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不聯絡,如何依法進行資金追回?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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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某人合夥開設皮包批發店,已前後匯款給此人數萬元,但他去大陸批貨後,一直以工廠延誤為由,前後已3個月至今仍未見皮包到貨,因此想拆夥,但不知要如何依法律途徑要回已給的貨款?請知情的大大指點迷津!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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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avatarLinda2008-04-03
先寄出存證信函給對方,看對方是否有善意的回應。好說歹說,總是要對方還錢才是重點。並且請對方提出相關資金合法的流向證明,若是有,而且確實是投資在相關必須的業務上,也有一切開銷的收據證明,那你可能就必須認賠了。畢竟投資做生意,本來就會有虧錢的風險,所以要投資前還是得看對�
Yuri avatarYuri2008-04-03
我贈點~不要這麼CARE唄~2008-04-0317:46:14補充:...第1次贈點~才發現一個問題只能贈2點...我只有2個帳號...只能贈4點.......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