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0點!】:不能未遂之疑問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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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特刑法97丙有出一題申論題:甲於白天經過乙住宅,見門戶大開無人在內,擅自進入屋內,見客廳神桌上之神像掛有金牌多面,甲認為此時有機可乘,於是自其皮包取出剪刀一把,將神像上掛金牌之棉線剪斷逕自取走,被乙當場撞見,並抓住甲之衣袖,阻止其離去,甲用力將乙推開後,如以逃逸,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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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avatarIvy2012-08-09
一甲可能成立刑法§306侵入住居罪。(一)構成要件該當性1.客觀構成要件(1)無故侵入他人住宅,係指於無正當理由之情形下,以身體事實上進入他人所支配住宅之積極行為。(2)本題甲經過乙住宅,見無人在內即擅行進入,是無正當理由進入他人住宅。2.主觀構成要件甲明知其進入之處所係他人住宅,未得他人同意
Madame avatarMadame2012-08-12
本件究係侵入住宅後,始生竊盜犯意,而應論二罪;抑或基於不確定故意入內行竊,而應論重竊,宜先辨明。次所謂當場施強暴、脅迫,乃以武力為積極之攻擊或脅迫行為,苟單純推卻行為,尚與強暴難為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