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人頭之詐欺案的追溯權有無時限 - 包包Emily · 2007-05-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有一個朋友因皮包遺失(93年)她的證件以及金融卡.存簿也一並遺失,直到94年分局傳她,她到分局,才知她已成詐欺之嫌犯,她有去應訊,現在已96年了,她的其他存簿都無法使用,她很煩惱,她也不之法院何時會傳他?她想請教法律的專業人士:她需負法律責任嗎?還有如果法院一直沒有傳他最後會變怎樣ㄋ?像這樣�包包All CommentsJack2007-05-18一、依據經驗分局三組傳你製作筆錄,應於半年至一年左右會接到地檢署開庭通知,至今兩.三年尚未收到類似通知,原因不外如下:(一)、警方查無你的犯罪證據或尚在查證你的供詞,無法移送。(二)、警方因公務繁忙,忘記移送。(三)、檢察官忘記開庭,這烏龍事件,最近發生一次,而且是�Related Posts想買數位相機,請推薦一下~(20點)sos..想批衣服~學習做網拍~請問..哪裡買的到索尼DCR-DVD602配件包?弟弟不工作愛玩電腦遊戲,沒錢就偷~很苦惱請問去澳洲的相關事宜,請有經驗的人回答,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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